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4大类食品341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合格338批次,不合格3批次。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漳州市芗城三辉瓜籽厂2019年9月29日生产的核桃味瓜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长汀县新百盛贸易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福建华宁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虾菇(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2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酒类不合格1批次:标称绍兴市圣御山酒业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日生产的黄酒(经典老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德化县佳乐福购物商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