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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三山区市场监管局继续开展“长江鱼鲜”产品专项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2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86    评论:0
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和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要求,保护长江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积极推动长江禁捕工作的有效实施,芜湖三山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突击检查,以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等为重点,开展了“长江鱼鲜”产品专项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和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要求,保护长江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积极推动长江禁捕工作的有效实施,芜湖三山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突击检查,以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等为重点,开展了“长江鱼鲜”产品专项检查。

  在农贸市场,执法人员在我区各农贸市场水产摊位仔细查看是否存在禁渔期销售非法江鲜行为,提醒市场经营户禁渔期间销售长江鱼属违法行为,同时告知经营户以非长江渔获冒充长江水产品牟利的,属消费欺诈。

  在餐饮店,执法人员详细查看了“进货凭证”和菜单中是否涉及野生鱼类的项目,是否存在店招、菜单以“江鲜、江鱼、江虾等方式虚假宣传所经营的水产品来源,告知在禁渔期间停止可能误导消费者行为,并与餐饮单位签订承诺书,加强经营自律,自觉依法经营。

  针对农贸市场及周边、餐饮店有涉及”江鲜“”长江水产品“等字样的广告、招牌,执法人员也督促发布主体及时予以清除、拆除。

  目前已检查餐饮单位32家,7家农贸市场内水产摊位15家,未发现有违法销售长江鱼的情况。

  下一步,三山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和压实监管责任,继续严格督导经营单位,严禁任何形式”长江鱼鲜“产品交易(包括采购、烹制、销售等)、规范店招及菜单字样,对检查中发现违规销售”长江鱼鲜“的行为,将严格依法从重从快进行处置。
 
关键词: 餐饮,监管,检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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