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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安全状况》(2019年)新闻发布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9    来源:安徽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883    评论:0
导读

为全面反映安徽省2019年食品安全状况,系统梳理食品安全工作基础数据,客观反映安徽省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省市场监管局(省食安办)组织编写了《2019年安徽省食品安全状况》(以下简称《白皮书》)。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韩永生

  为全面反映我省2019年食品安全状况,系统梳理食品安全工作基础数据,客观反映我省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省市场监管局(省食安办)组织编写了《2019年安徽省食品安全状况》(以下简称《白皮书》)。

  一、白皮书编制过程

  《白皮书》编制工作主要包括方案设计、材料搜集、初稿编辑、征求意见等几个环节。

  (一)方案设计。《白皮书》立足于全面反映我省2019年食品安全状况,重点体现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成效,系统梳理食品安全工作基础数据,客观反映我省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二)材料搜集。省市场监管局(省食安办)印发通知,要求省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提供相应编制材料,并对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三)初稿编辑。在省食安委成员单位提供材料基础上,省市场监管局(省食安办)组织力量对相关内容进行整理编辑,形成《白皮书》初稿,并对相关内容进行研讨、修正。

  (四)征求意见。省市场监管局(省食安办)向省食安委成员单位印发通知,要求按期反馈修改意见。

  省市场监管局(省食安办)根据省食安委成员单位反馈的修改意见,对《白皮书》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本发布稿。

  二、白皮书主要内容

  《白皮书》内容主要包括12个部分。

  “前言”介绍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基本状况”反映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概况、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制度建设相关情况。

  “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反映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投入品管控和监督管理等情况。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反映食品监督管理、食品抽检、投诉举报及处置等情况。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反映省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的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等专项整治情况。

  “食品违法犯罪查处”反映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等情况。

  “食源性疾病监测”反映食源性疾病事件和病例监测情况。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交流”反映产地环境质量监测、粮食、进出口与食品相关产品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研判、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等情况。

  “食品安全舆情 ”反映舆情概况、热点舆情等情况。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与合作”反映食品安全新闻宣传、食品安全科普、食品安全合作等情况。

  “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反映食品安全工作状况第三方综合评议、各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等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反映我省食品安全领域中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特色亮点

  (一)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成效突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最严”,强化责任担当,严守安全底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全省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用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99.6%,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体合格率98.2%,全省食品抽检量达到4.07批次/千人,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水平不断提升。

  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各省(区、市)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我省获A级的好成绩,这是2016年国务院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以来,安徽省首次跻身A级等次。

  (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出台《省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

  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组建新一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食安委主任,并召开了省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印发了《省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三)着力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严把食品安全源头关,开展耕地土壤环境治理、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与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行动,全省64家涉重金属企业完成整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完成率99.1%,全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比年度目标高5.7%,化肥使用量连续4年实现负增长,农药使用量比2018年降低5.47%,试验示范点渔药使用量平均下降15.8%。

  卫生健康部门收到全省报告食源性疾病事件171起,总计中毒人数1115人,死亡4人,其中9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食品小作坊建档率100%,对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责任清单,对全省42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食品安全第三方评估,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入场销售者的建档率达到100%;全省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53486户次,立案查处228起,取缔无证经营29户;全省完成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60377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793份,立案262件,吊销经营许可证1张。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问题)7412起,罚没款3454.75万元,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等无证生产经营单位477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16人,移送审查起诉222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0起,集中销毁各类违法食品117.8吨。

  农业农村部门办结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打假类案件232起,立案查处侵权假冒伪劣农资案件187起,查获假劣农资77.19万公斤。市场监管部门查办各类食品违法违规案件14922件,同比增长18.7%,行政处罚9948.87万元,办理大要案110件。

  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9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23人,移送审查起诉889人。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69件72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2件33人,批准逮捕45件67人,依法提起公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12件192人。全省法院受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案件80件,判决人数107人;受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一审案件37件,判决44人。

  (五)食品产业基础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氛围更加浓厚。全省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2489家,实现营业收入3222.5亿元,利润211.4亿元,其中白酒行业实现营业收入260.3亿元,利润总额64.6亿元,同比增长17.9%,高于全国3.4个百分点。省食安办牵头24个单位(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举办第一届食品安全论坛,全省共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2512次,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413次。

  省市场监管局将原工商、质监、物价、食药监、知识产权等5条热线号码整合为1条,全省接收食品类投诉举报咨询26707件,所有投诉举报均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和及时反馈。

  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答记者问

  安徽广播电视台记者:2019年我省食品安全抽检总体情况如何?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韩永生

  2019年,全省各相关部门加大对各类食品、农产品的抽检力度,全省食品抽检量达到4.07 批次/千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全省16个市和2个省直管县(市)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依法以购买的方式抽取食品样品,抽样品种包含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冷冻饮品、糕点等34大类食品,抽样环节涉及生产、流通和餐饮,抽样场所覆盖生产企业 、商场、超市、农贸批发市场、大中小型餐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食堂、小食杂店等各类业态 。

  2019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并对外公布143263 批次食品的抽样检验结果,合格样品140628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8.2%,抽检结果显示,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其中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淀粉及淀粉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产品抽检合格率较高;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罐头、酒类、糕点等产品抽检合格率逐年提高;饮料、蜂产品抽检合格率较低。

  针对不合格食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布到位”的要求,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率100%。

  2019年,我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整体工作位居全国前列,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和靶向引导。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结果信息,我省建立并完善了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制度,及时发布抽检结果及消费提示,为消费者吃得安心、吃得放心,提供了有力保障。

  人民数字记者: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汤高平

  近年来,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个目标,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强化风险防控,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三位一体”监测体系。

  二是强化执法监管,针对禽蛋禁用药物、生猪屠宰注药注水、农药隐性添加、水产养殖非药品添加兽药等近年来出现的新的问题隐患,开展“扫雷”行动。

  三是强化标准引领,坚持绿色发展,2019年,全省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1390个,有效使用数达7262个。

  四是强化能力建设,做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队伍。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参加或举办基层监管骨干、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农资打假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各种培训,培训人数上万人次。

  五是强化制度约束,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了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工作机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项目清单,完成了全省3763套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与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全面对接,快检数据实时上传,实现了网络化监管。

  综合农业农村部和省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近三年来,全省农产品年度综合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7%以上,未发生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全省农产品质量总体上是安全的,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能力条件还比较薄弱,监管责任和执法监管措施有时还难以落实到位。少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质量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蔬菜使用禁限用农药和残留超标、禽蛋禁用药物使用、水产品中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依然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没有完全排除。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聚焦问题抓监管,担当作为抓落实,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中安在线记者:2019年我省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情况如何?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董明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省级卫生健康部门主要涉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及食品安全标准的跟踪评价。

  2016年省卫生健康委建立了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平台,备案工作全部在线完成。2019年全省共备案企业标准3486份。为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和服务,2019年9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指南》。

  我省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有2项,分别是2016年发布的《代用茶》;2019年发布的《霍山石斛茎(人工种植)》。霍山石斛标准的出台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了依据,为霍山石斛的质量安全提供了控制指标和技术依据。

  依据国家方案,我省作为协作组成员,2019年开展了蛋及蛋制品、酒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重点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机制,计划出台《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成立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委员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更加科学、规范地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

  安徽新闻综合广播记者:2019年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成效如何?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 刘志平

  2019年,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决策部署,强化线索摸排、强化破案攻坚、强化执法协作、强化专群结合,综合运用专案侦查、线索交办、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领导包案、督导考核等措施,共立案侦办食品类案件59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23人,移送审查起诉889人。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暨“昆仑”行动期间,共开展集中清查行动511次,出动警力4570人次;排查学校、批发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3025家,排查食品加工、经营企业3046家;破获食品犯罪案件118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00人,移送审查起诉344人,打掉窝点33个,缴获涉案物品5万余个,涉案金额1850万元。其中2019年11月,省公安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5起危害食品药品领域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大要案侦办,震慑了犯罪。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公安部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强化措施,纵深推进打击食药环领域犯罪“昆仑2020”专项行动,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安徽日报记者: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首次写入了新修订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请省市场监管局具体介绍一下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的政策和相关的工作举措?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士友

  《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我省刚修订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新增第20条规定,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应当设立专柜或者专区并在显著位置标示,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物混放销售。《条例》首次写入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等要求,是落实《食品安全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为进一步强化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管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依据。

  省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特殊食品经营监管相关规定,采取了一系列举措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

  一是开展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活动。着重从经营资质合法、经营环境达标、经营产品合格、产品陈列规范、索证索票齐全等方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落实特殊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广大群众消费安全。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利用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把专区(专柜)提升标准落实到日常检查中去。

  二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全省各地认真落实条例要求,滁州、宣城、芜湖等地迅速行动,相继开出专区(专柜)违规行为首张罚单,确保法规落地见效。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广泛开展特殊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创新科普宣传方式,通过制作科普视频等方式,拓展网上传播新途径,提升专区(专柜)经营宣传传播力度。加大对专区(专柜)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保持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严字当头,实行全程监管,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重点整治突出问题,着力防范化解特殊食品系统性风险,确保全省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关键词: 食品安全,监管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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