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7月28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将组织全省大中型超市开展放心食品销售公开承诺活动。
进一步督促食品超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此次公开承诺活动主要针对从事食品销售的大中型超市,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扩大公开承诺主体范围。
食品超市向社会公开承诺,原则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亮证经营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依法对从业人员实施卫生健康管理
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并公示检测结果
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严格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散装食品管理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定期清查规定
及时处置下架退市食品
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
不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指导食品超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公开承诺内容
放心食品销售公开承诺书可通过店堂、网站、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其中,店堂公示为必选方式,参与活动的超市应将公开承诺书置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便于消费者监督。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活动开展期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鼓励食品超市积极参与,经常性开展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食品超市对未兑现的承诺事项进行整改;同时对照《湖北省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手册》要求,督促超市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放心食品公开承诺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