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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30    来源: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09    评论:0
导读

为切实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打击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有力维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安全,近日,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全面部署开展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为切实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打击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有力维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安全,近日,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全面部署开展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水产品加工监管。加大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使用非法渔获物。二是加强水产品经营监管。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不得采购、销售、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三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监测,督促平台企业健全平台治理规则,完善禁售商品服务名录和违禁词库,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四是加强广告监管。督促媒体媒介严格广告审核发布,履行审查责任。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制品,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凡属于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五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违法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对发布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对采购、加工、经营非法渔获物及水产品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重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任务,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位。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深入摸排一批案件线索,深挖违法链条和网络,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要求不落实、行动开展不迅速、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要加强部门间线索案件移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形成执法合力。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宣传作用,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 水生生物,监管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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