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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在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31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61    评论:0
导读

今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意义重大。今年5月底,农业农村部印发了《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在全国部署启动“利剑”行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方案,迅速行动,1个月来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利剑出鞘  重拳出击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在行动

  今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意义重大。今年5月底,农业农村部印发了《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在全国部署启动“利剑”行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方案,迅速行动,1个月来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监管责任,拧紧“责任阀”。农业农村部延续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立“利剑”行动工作组,在部监管司设立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利剑”行动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等工作。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均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挂帅,监管、执法、种植、畜牧兽医、渔业、新闻宣传等机构参加的工作组,将疫情防控常态化与“利剑”行动同步推进,加大工作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及人次,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查处解决,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二、精心谋划部署,创新整治工作方式,绷紧“安全弦”。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二是聚焦重点对象。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作为整治重点。三是聚焦重点产品。“利剑1号”行动以蔬菜、水果为重点。“利剑2号”行动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利剑3号”行动以养殖水产品为重点。四是聚焦薄弱环节。根据近三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情况,对蔬菜、水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4大类总计13.4万个样品中的3151个不合格样品进行了深入分析,梳理出了风险较高的产品和每个产品需要关注的重点参数以及风险环节,供各地在“利剑”行动中突出工作重点,靶标更加精准。

  三、各地雷霆出击,打出监管执法“组合拳”,织密“监管网”。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规范种植养殖屠宰行为、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开展飞行检查、强化案件查办,打出一套专项整治 “组合拳”。湖北省重点对汛期水产品养殖场开展安全用药指导和产地巡查,督促科学使用兽药、落实休药期制度,6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1900余人次,检查养殖场1006家,抽查水产品210个,发现问题2个,行政立案1个。云南省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对曲靖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飞行检查,现场随机抽检了12家种植养殖基地、12家农资经营门店和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山西省长治市对全市22家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飞行检查,出动监管执法人员45人次,查处质量安全隐患5个。内蒙古自治区安排监督抽查任务8500余批次,并将各盟市发现问题情况列入了自治区延伸绩效考核。截至6月30日,全国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25.4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4.8万家次,监督抽查样品13.8万批次,对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飞行检查,发现禁限用农药兽药使用、农药残留超标、未经定点屠宰、生产记录不完善等问题308个,行政执法案件188个,移送司法案件33个,销毁问题农产品129吨。

  四、加强普法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唱响“主旋律”。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以多种形式加大普法力度,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尚德守法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社会共治。甘肃省开展指导培训770场次,培训人员1.2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7月1日启动“田间法律讲堂”系列普法活动,农业执法人员以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法律讲座,发放禁限用农药目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宣传册、明白纸176份,种植养殖户在田间地头接受了一次“农业法律大餐”。截至6月30日,全国开展媒体宣传5394 次,发放宣传材料176.9万份,组织培训1.5万场次,培训人数25.5万人次。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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