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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3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31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8    评论:0
导读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酒类、饮料、餐饮食品4大类食品共274批次样品,发现餐饮食品、酒类和饮料7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和质量指标问题。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酒类、饮料、餐饮食品4大类食品共274批次样品,发现餐饮食品、酒类和饮料7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和质量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4大类食品共274批次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154批次,合格154批次;酒类44批次,合格42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40批次,合格37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36批次,合格34批次,不合格2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于都县桥头观长联通合作营业厅销售的,标称于都银华山泉水厂生产的虔江清泉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壹号大脸谱餐饮乐盈广场店销售的复用餐饮具(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赣州市犹江岭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林潭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4、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京汉釜宫餐饮乐盈广场店销售的复用餐饮具(碗、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由南康区蓉江林峰矿泉水经销部销售的,标称江西上犹五指峰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山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二)质量指标问题

  1、由婺源人家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婺源人家 浓香型白酒 8年,固形物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婺源人家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婺源人家 浓香型白酒 12年,固形物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7月22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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