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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防控网络 保障生猪生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2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321    评论:0
导读

为进一步规范生猪调运秩序,有效防范运输环节传播风险,维护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势头,在农业农村部开展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基础上,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从今年6月起,在全国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全国各省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生猪调运监管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织密以省界、重要枢纽及县域内高速公路出入口为重点的监管网络,健全固定站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如今,有效防范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的长效机制正在各省逐步健全。

  编者按

  今年以来,全国先后发生多起因违法违规调运生猪引发非洲猪瘟疫情的案件。为进一步规范生猪调运秩序,有效防范运输环节传播风险,维护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势头,在农业农村部开展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基础上,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从今年6月起,在全国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全国各省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生猪调运监管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织密以省界、重要枢纽及县域内高速公路出入口为重点的监管网络,健全固定站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如今,有效防范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的长效机制正在各省逐步健全。

  构建六项防控机制

  北京市打造环环相扣全链条监管体系

  自2018年全国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以来,按照北京市防控工作部署,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托首都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网络指挥系统,对接农业农村部检疫出证信息中央数据库,整合、共享进京动物及产品检疫数据信息,强化“六项机制”的运行,建立健全环环相扣式全链条闭环监管制度,有效防范非洲猪瘟疫情。

  京外检疫信息推送机制。通过与农业农村部电子出证信息中央数据库对接,当京外各省市开具目的地为北京的动物及产品检疫证明时,检疫信息会同步推送到首都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网络指挥系统,全市进京指定道口、目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均可提前获知该批动物及产品的检疫信息,为后续监管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做到情况清、准备足。

  指定道口信息核查机制。在运输动物及产品的车辆、航班和列车到达指定公路检查站、机场和火车站时,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据系统推送检疫证明信息,现场逐一核实产品种类、数量、运载工具号码等信息,检查合格后,在系统中登记检查结果、检查人员等信息,并在纸质检疫证明上加盖专用章后放行。对信息不全或不详细,可能导致闭环监管工作无法开展的,要求承运人或畜(货)主提供详细信息(主要是目的地和接收人情况),在系统中该条信息的“备注栏”补充登记后签章放行。信息不全且不能协助完善的,不予签章放行。

  目的地接收核查机制。京外运输动物及产品车辆(航班、列车)经指定道口检查合格后,该信息会直接推送给目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各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立专职人员,对首都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网络指挥系统推送的信息每天进行统计分析,然后根据情况安排人员现场实施监管。对进入养殖场的动物,要求货主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做好落地报告,由负责该区域的执法人员到场实施检查;对进入屠宰厂的动物和产品,由驻厂官方兽医进行现场核查;对进入大型批发市场的动物产品,由驻市场官方兽医进行检查;各环节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经检查合格的,在系统中填报检查结果、检查人和检查日期等信息,确认该批产品已经到场(厂)并正常接收。

  督查督办常态机制。一是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各职能科室不定期对首都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网络指挥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和分析,发现有未经指定道口、落地未接收等情况的,下发督办单,要求相关区根据信息线索立即开展追踪检查,及时反馈办理情况。二是建立全市闭环监管工作群,指定道口、养殖场、屠宰厂、市场等环节的执法人员都在群内进行工作交流,如:出现指定道口签章但未在系统上传信息的情况,到达目的地后,执法人员查验后在系统中会无法上传检查信息,会及时提醒道口执法人员上传信息。

  联合执法查处机制。在闭环监管工作中,针对进京动物及产品出现未经指定道口、未经检疫、落地未报告等违法行为,采取两项措施加强治理:一是加强市区联动,通过信息搜集和分析处理,对大要案件的线索由市里主导侦查办理,一般案件交由区里查办。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市场环节、仓储环节等开展联合整治,形成执法合力,实现执法链条闭合。

  信息通报反馈机制。针对外省市出证不规范、出证信息不全等问题,发函各省市协助做好进京动物及产品检疫出证规范,尽量做到出证信息详实、目的地准确。同时,及时将案件查办中发现的出证问题反馈相关省市,促进检疫出证规范,检疫工作依法合规。

  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吉林省实现全方位全过程防疫信息监管

  自2018年8月初我国发现首例非洲猪瘟以来,面对异常严峻的防控形势,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快速反应,迅速行动,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非洲猪瘟防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信息化管理,扎实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力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屠宰检疫信息化管理方面。为杜绝无检疫证明的动物进入屠宰场、检疫人员违规出具检疫证明等情况,吉林省从2018年开始,对屠宰检疫出证升级管理。一是制作屠宰检疫专用密钥。将屠宰场点基础信息与检疫出证密钥锁定,实行动态管理,停产、停业、整顿的屠宰场点一律不予配发出证密钥。二是动物产地检疫信息实时推送。屠宰场点驻场检疫人员通过“动监e通”移动终端对入场动物持证信息进行查验,入场动物的种类、数量、到达地等关键信息相符,方能入场屠宰。三是设定动物产品出证阈值范围。系统根据屠宰数量和出肉率设定动物产品数量的最大阈值,超过设定的阈值,不能出具检疫证明。四是规范屠宰检疫记录电子填报,检疫人员在完成动物产品出证后,必须及时填写屠宰检疫记录,如当日屠宰检疫记录未填写,第二天屠宰将不能进行出证。五是全面开展应用操作培训。先后开展培训4次,培训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2000余人次。

  产地检疫信息化管理方面。2018年5月,吉林省在梨树县开展了耳标追溯与产地检疫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将耳标发放与“动监e通”数据衔接,实现了养殖场户存栏变动、耳标发放使用、检疫申报、产地检疫出证等各环节信息数据的关联控制,使耳标使用管理更加规范。没有登记养殖基础信息的养殖场户,乡镇畜牧站不能为该养殖场户发放耳标,该养殖场户就不能进行检疫申报,检疫人员不能为该养殖场户进行出证。通过信息的关联控制,使检疫申报信息更加真实准确,有效杜绝了违规检疫申报、检疫出证、耳标串用等现象的发生。2020年5月份,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下发了《全省耳标追溯及产地检疫信息化管理推进方案》,从2020年5月11日-11月30日,利用近7个月时间,在全省全面推进产地检疫信息化管理,通过规范动物标识发放、使用和注销等环节的管理,将养殖场户存栏变动、耳标发放使用、产地检疫出证等实行信息化关联控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降低监管成本。随后,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耳标追溯及产地检疫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6月4日,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组织召开全省耳标追溯及产地检疫信息化管理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6月12日、28日、29日,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又先后开展三期培训,组织对全省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师资培训。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管理方面。为加强对县级无害化处理厂的监管,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在3个县市开展了信息化试点工作,将养殖场户申报、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官方兽医审核、无害化处理收集等环节全部通过“动监e通”系统进行管理,系统在各环节拍照时,自动获取地理定位和时间,确保信息真实,既省时省力,又科学规范。同时,先后组织省内保险机构和无害化处理企业进行座谈交流,明确各方管理需求,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共享,促进了无害化集中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的建立。

  网格信息化管理方面。吉林省采取信息化管理方式,实现了对动物养殖、屠宰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网络信息化监管,可以及时掌握全省动物检疫、监督检查、执法办案工作动态,重点打击经营禁止经营的动物、动物产品,伪造、转让、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逃避检疫引起重大疫情发生等严重违法行为。在检疫监管环节,检疫申报、检疫记录、检疫出证等都可通过手机终端完成;在监督执法环节,只需要货主、车号、耳标号、检疫证号等任意一个信息,即可准确快捷地核实查询和验证真伪;在流通环节,将外省调入及省内流通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种类、数量、产地、货主、车号等相关信息进行定向分类发送,实现了精准监管,避免了片面性和盲目性。

  建立健全“3+1”网格化监管体系

  四川省织牢织密非洲猪瘟防控网

  从今年3月起,四川省以县为防控作战单位,动员各方力量,建立健全全省“3+1”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监管体系(即:养殖环节三级网格管理+屠宰环节网格管理体系),为确保打赢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完成复产保供硬任务打牢坚实基础。

  “一张密网”作支撑。基层疫情防控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的关键环节,为有效整合资源,确保不漏一村一场、不落一户一猪,四川省以每个区县、每个乡镇、每个行政村为一个网格的标准,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13.2万人组成“全省一盘棋、区县一张网、乡镇一大格、村居一小格”的防控管理体系。一是严格落实养殖环节三级网格员职责。一级网格员由县级领导干部组成,对包片乡镇生猪防控监管工作负总责,协调人员,配套资金,确保网格监管体系正常运行;二级网格员由乡镇政府领导干部组成,负责组织实施生猪防控网格监管具体计划和措施落实;三级网格员由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干部组成,对辖区内的生猪养殖摸底排查,建立全面准确的生猪养殖“户口”数据库。二是明确落实屠宰环节网格员责任。明确官方兽医网格员责任,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动物防疫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非洲猪瘟自检、出入厂登记、消毒灭源及无害化处理等疫情管控措施。

  “三个强化”精准施策。生猪移动监管是非洲猪瘟防控的难点,随着四川省“3+1”网格化体系的建成和不断完善,监管生猪个体更加“精准化”、监管环节更加“关联化”。一是强化网格数据月报分析。各乡镇网格员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全覆盖生猪养殖场(户),按时开展辖区养殖场(户)的疫情排查、生猪交易、数据登记等常态化工作,每月按时上报生猪生产数据,健全村到乡、乡到县、县到市、市到省的四级信息报告机制。各地定期会商研究,动态分析辖区内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复产情况,加强生产和疫情风险预警预报。二是强化清单管理逐项销号。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网格管理中报告异常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一核查、逐一整改、逐一销号。三是强化违法违规调运行为打击震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网格员摸清饲养“源头关”、严把“出栏关”、严查“运输关”,结合“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公安、交通部门配合联动,不断加大对未经检疫调入、未经隔离混群饲养、私屠乱宰、“炒猪”“洗猪”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在专项行动中已查处违规调运生猪车辆129车、生猪2168头,形成了有力强力震慑。

  完善疫情举报渠道

  河南省强力推进百日专项打击行动

  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开展以来,河南省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在为期60天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疫情举报制度,加强督促指导,强力推进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完善疫情举报制度。制订了《河南省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布省、市、县三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预防控制中心三部门有奖举报电话,共设立举报电话213部,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认真组织核查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共接到有效举报信息12条,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核查处置。

  加强明察暗访。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效,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督导调研活动,由省厅领导带队,共派出29个督导组对全省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对全省53个生猪调出大县实现了全覆盖。副省长武国定、副秘书长陈治胜对开封市、周口市、焦作市、济源市非洲猪瘟防控及高速出入口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暗访,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加强宣传动员。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发放告知书36.82万份、签订承诺书35.29万份、张贴农业农村部285号公告31.12万份、张贴(悬挂)宣传标语16.09万条。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了调运监管等专题培训,培训骨干人员300多名,全省共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基层防疫员和养殖从业者2万余人,使百日专项打击行动深入人心。

  加强养殖和出栏管理。制订了《河南省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管理办法》,对所有养殖场(户)实行网格化管理,目前已对全省9.24万个养猪场(户)实行了专人包场到户网格化管理,逐场明确了信息报告员,明确网格化管理员15150人。加强对1500个报检点的管理,强化种猪、仔猪调运监管,跨省、省辖市调运一律进行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今年以来,全省共检测调出种猪、仔猪43.07万头,出具检测报告1878份。

  加强调运环节监管。加强沿黄流域省份间“百日行动”合作,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调运。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抓紧制定省际间指定通道;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公共财政保障工作。全省设立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卡点)313个,比去年增加了102个卡点。其中省际间检查站83个,县域间检查站230个,1913人24小时在岗值守。共检查生猪车辆3355辆,违规调运生猪车辆10辆。做好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全省通过国家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系统备案有效生猪运输车辆7326辆,录入“全省闯岗车辆数据库”825辆。

  加强到达接收管理。实行动物检疫证明到达核销制度,严格落地监管,落实调运生猪落地后24小时报告、隔离观察等制度,对逾期未到达规定屠宰场的动物检疫证明进行预警提示。全省跨省引进仔猪、种猪落地报告3.03万头。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环节“炒猪”行为,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共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案件192件,涉案物品103.86吨,涉案金额332.98万元,罚款136.1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件。

  强化宣传和部署

  江苏省规范调运生猪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生猪调运秩序,维护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势头,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部署,江苏省迅速行动,精心部署,组织多部门协同发力,4月以来在江苏省集中开展了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行动和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调运生猪行为。

  高位推动,部署有力。江苏省政府第一时间召开省防控非洲猪瘟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专题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分管省领导进行工作部署,压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省农业农村厅组织5个督导组,由厅领导带队,赴重点地区开展督导,推动各项措施尽早落实。

  网格化管理,源头严防。全省全面推行镇(乡)、村(社区)两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共划分11264个网格,明确12856名网格员和995名网格长,督促养殖主体落实疫病防控措施。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电商平台行政约谈会,及时协调关闭非法销售生猪网店,屏蔽虚假不实销售信息。

  狠抓产地检疫,出栏严管。实行官方兽医现场检疫、县级审核出证的工作制度,强调官方兽医现场检疫和留存照片、视频,须经县级审核确认后官方兽医方可出证。建立生猪产地检疫出证省市县分级核查和日报告、月总结制度。明确省市县出证核查人员220人,对每日出具的产地检疫证明逐张核查,4月以来,累计核查检疫证3.9万余张,确保出栏生猪检疫规范、状态健康。

  设卡布点,运输严查。各级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积极配合,以县(市、区)为单位在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生猪运输车辆临时检查卡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查“三无”调运生猪。4月以来,累计在高速出入口及重要道路设立检查卡口372个,安排卡口上岗检查人员2048人,检查运猪车辆17296辆,查处违规运猪车辆21辆,立案查处17起,有力震慑了违法分子。

  动态监督,车辆严管。对生猪运输车辆实施动态备案管理,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调运的、车辆环境样被检测到两次以上非洲猪瘟阳性的、未及时报送运输台账及台账记录不规范且不配合整改的,一律取消备案资格。对无故变更承运车辆、生猪用途、目的地的生产经营主体,实施重点监管。

  信息化监管,风险严控。依托江苏智慧动监信息系统,建立从生猪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的动物卫生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模式。开发智慧动监信息系统网格化管理模块,初步实现生猪养殖场(户)存栏信息动态管理。加强对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信息管理,完成智慧动监信息系统与农业农村部“牧运通”车辆备案系统对接。

  强化宣传,声势浩大。通过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调运政策和专项行动,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编发《安全养猪十要诀》,发放到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运输车辆所有人和承运人手中,张贴到相关重点场所。目前,全省共发放《安全养猪十要诀》6.39万份,重点场所张贴5.25万份,进一步提升了养殖经营主体的风险防范意识。

  大数据平台提供实时信息

  新疆高质量开展检疫监督工作

  为提高畜牧业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新疆畜牧兽医局以农业农村部在全国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为突破口,通过模块式开发包括种畜禽管理、无纸化防疫、调运环节监管、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全链条信息化子系统,搭建了“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手机APP”的信息化、可视化、智能化畜牧兽医大数据平台。

  开发了“新疆动物电子检疫出证V2.0系统”。在动物及动物产品A、B证的出证查询基础上,实现了定点屠宰场备案、生猪运输车辆备案与电子出证绑定、牛羊运输车辆备案等功能,优化了检疫数据统计、汇总、查询、分析功能,规范检疫出证工作;增加了公路检查站手机端、落地监管手机端、屠宰场企业端、驻场官方兽医手机端、车辆备案电脑端等功能模块,通过实时推送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动态数据,公路检查站、各级负责落地监管及驻场官方兽医、屠宰企业分工精准落实监管,确保流通落地监管到位;打通了动物检疫合格证之间、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之间的关联,为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奠定基础。

  开发了“无纸化防疫系统”,实现了防疫数据实时记录、各类数据实时汇总的功能。通过该系统的使用,村级防疫员填写档案的工作量降低了80%;彻底改变了村(社区)、乡(镇)、县(市)、地(州、市)、省(自治区)五级层层统计汇总的工作模式,通过防疫图标可以实时核查村级防疫员实际防疫情况。通过与“动物检疫电子出证V2.0系统”的关联对接,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可查询防疫信息功能,为检疫出证提供基础数据,倒逼防疫工作真正落实。

  开发了“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功能。新疆做到了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基本实现追溯的基础上,充分应用牛羊卡环,在不改变卡环外观的情况下将卡环上的静态二维码变成活码,通过将牛羊卡环编号与动物产品检疫证绑定,消费者通过对二维码的微信扫描就可以查看到屠宰检疫环节、质检环节、产地检疫环节、一直追溯到养殖户的防疫环节的相关信息,实现了从养殖、防疫、产地检疫、屠宰到销售网点的全流程追溯,目前已经在和田、克拉玛依市试点推行。

  功能进一步拓展延伸。开发了动物卫生公路检查站手机端、落地监管手机端、屠宰场企业端、驻场官方兽医手机端等功能模块,通过实时推送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动态数据,公路检查站、各级负责落地监管及驻场官方兽医、屠宰企业分工落实监管,确保流通落地监管到位;搭建“车辆备案系统”,完成车辆备案与电子出证平台对接,监管调运车辆。通过对一些历史案件的分析,对一些异常调运行为进行智能筛查,比如:对刻意绕道躲避公路检查站查验行为的车辆;对标明进屠宰场屠宰但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到达指定屠宰场的行为;对标明到达目的地但却又改变到达目的地,有意规避落地监管等违规调运行为,平台能自动及时筛查推送,实时抓取车辆活动轨迹,进行智能报警,可以化被动为主动,由事后办案转为主动监管,为监督执法衔接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2020年4月以来,全区完成1411084个养殖(场)户、391个屠宰场、3107万条流通数据、654768条监管数据提取,平台的打造解决了数据采集难、监管难、渠道不畅、决策缺少支撑等问题短板,实现了信息即时汇总、数据动态分析、流通实时追溯,为提升养殖业全程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提供大数据支撑。

  本版稿件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提供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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