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沿江各级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迅速掀起集中打击攻势,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明显战果。截至7月底,已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4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80余人,查获涉案船只1040余艘,形成了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震慑。
公安部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禁捕等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完善方案,专题动员部署,严密细化措施,全力推动为期3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沿江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统一部署,统筹考虑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和长江汛情形势,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加强破案攻坚,强化部门协作,持续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对重点犯罪案件特别是涉嫌组织化、团伙化的犯罪线索,立即开展专案侦查;紧盯“捕、购、贩”等环节,全链条摧毁犯罪网络和窝点,坚决斩断非法捕捞地下产业链,有力支撑了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有序开展。截至7月底,已侦破非法捕捞案件24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80余人,查获涉案船只1040余艘、非法捕鱼器具2290套、渔获物5200余公斤。其中,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近日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摧毁犯罪团伙2个,抓获团伙成员12名。湖北襄阳公安机关组建专门力量,深入开展案件核查、打击工作,破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4起,查处行政案件17起。
据介绍,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在长江流域呈多点分布态势。不法分子为规避查处打击,多在夜间作案,捕捞地点大多选择在偏远区域,并以隐蔽的江边滩涂、江心岛等水流平缓水域或执法船舶无法到达的浅水、汊江处为主。不法分子大多驾驶加载发动机的自用船、“三无船舶”、简易木筏,使用“绝户网”、便携式电鱼设备等工具作案,严重破坏长江渔业资源。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持续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执法合作机制,推动落实属地责任,深入排查涉渔风险隐患,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经营的地下产业链,彻底铲除此类违法犯罪土壤;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积极争取沿江群众的理解支持,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推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