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7日,玉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出台了《玉溪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暂行)》,对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作了规范。
《玉溪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不同级别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作了原则规定。但有关更为具体的报告流程、信息处理程序没有进一步细化,造成了多头主体报告、报告渠道不统一,对不同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没有遵照层级管理原则,事故信息报告处理存在时差,难以统一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特别近期食用野生菌中毒事故频发多发,相关部门机构在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工作中表现出紧张、焦虑和压力。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玉溪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在分析研判、组织指挥、督促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及时防范和处置事故,玉溪市食品安全办对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市、区)进行了多次调研,在省食安办的指导下,分别召开两次专题会进行分析研究,拟定初稿、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玉溪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暂行)》。
《制度》主要内容: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食品安全办对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归口统一上报;二是明确区分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上报渠道区别;三是进一步规范了不同级别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上报流程;四是对紧急突发事件的上报作了特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