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粮食加工品等2类食品101批次样品。根据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合肥、滁州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合肥、滁州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质量指标问题
一、标称安徽金巢酒业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徽印象传奇(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安徽井府酒业有限公司(滁州)生产的私家秘釀(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