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饮料、食糖和茶叶及相关制品3类食品115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饮料23批次、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食糖42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茶叶及相关制品5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钦州惠山饮料厂生产的“惠山泉包装饮用水”,不合格项目为:溴酸盐,检验结果为0.018mg/L,标准值为≤0.01mg/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广西横县津每健矿泉水厂生产的“津每健饮用天然矿泉水”,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①>16MPN/100mL、②>16MPN/100mL、③0MPN/100mL、④>16MPN/100mL、⑤0MPN/100mL,标准值为n=5、c=0、m=0MPN/100mL;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7.4×104CFU/250mL、②5.1×104CFU/250mL、③5.3×104CFU/250mL、④34CFU/250mL、⑤2.9×102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3.合山市山海清饮用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海清包装饮用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CFU/250mL、②1CFU/250mL、③<1CFU/250mL、④<1CFU/250mL、⑤<1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4.百色市宏耀百汇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市庄家铺子食品有限公司(分装商)生产的“单晶冰糖(单晶体冰糖)”、“白砂糖”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分别为:还原糖分,检验结果为0.17%,标准值为≤0.08%;色值,检验结果为172IU,标准值为≤150IU。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钦州、南宁、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百色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