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豆制品、饮料等2类食品2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宣城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晓春食品厂生产的正宗张氏晓春腐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宣城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宣城市沪宣豆制品厂生产的皖南乡香干,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三、旌德县黄山毫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奶茶味粉(抹茶奶茶),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