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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农村领域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7    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浏览次数:481    评论:0
导读

2021年度农村领域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截止。根据工作安排,拟对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开展专家咨询评审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农村领域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截止。根据工作安排,拟对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开展专家咨询评审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8月19日-21日。
 
  各项目分组及具体汇报时间见附件。
 
  二、会议地点: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3楼1号、2号会议室)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4号科技服务创新大厅
 
  三、具体要求:
 
  1、申请单位需项目第一负责人亲自到场答辩,在参加答辩时,参加答辩人员务必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以供查验。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答辩的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项目第一负责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答辩,需提交事由证明及授权书,授权项目第二负责人答辩,如项目第二负责人亦不能亲自到场答辩,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
 
  2、每个申请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因本次论证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请项目财务负责人同时参会。
 
  3、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以PPT形式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严格控制在20分钟以内,其中汇报时间为10分钟,专家质疑10分钟。
 
  重点汇报内容:项目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技术方案、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所需资金预算与筹措方案、项目申报企业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R&D投入情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情况、研发机构设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及申报企业承接政府项目情况等)、项目实施条件(产学研合作情况、项目参与单位情况、项目资金配比等)、项目预期产出(科研产出情况、预期产值情况等)。
 
  4、汇报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进行辩论或探讨。
 
  5、请务必携带系统生成的带水印的项目申报书10份,以及所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如法人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品种审定证书、科研奖励证书、成果证书、测试报告、发表论文、专利证书、合作协议书等)1份。
 
  6、请汇报人员按照时间安排提前半小时到场。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常丽娜    杨军
 
  联系电话:0971-8233815
 
  附件:   2021年农村领域第一批科技项目答辩排序表.xls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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