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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强化生鲜摊位经营者个人健康防护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7    来源:央广网    浏览次数:80    评论:0
导读

近期,全国相继发生生鲜食品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事件及生鲜市场相关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天津市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昨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鲜摊位经营者个人健康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天津市生鲜摊位经营者强化防控意识,科学规范落实各项健康管理和防控措施。

  央广网天津8月17日消息 近期,全国相继发生生鲜食品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事件及生鲜市场相关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天津市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昨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鲜摊位经营者个人健康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天津市生鲜摊位经营者强化防控意识,科学规范落实各项健康管理和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生鲜摊位经营者每天至少两次自测体温,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报告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生鲜摊位经营者应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进入冷库存储或冷链运输等相对密闭的环境时,应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
 
  生鲜摊位经营者要严格手部卫生,销售时与顾客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减少与顾客的交谈时间。处理食材时应保证生熟分开,处理生肉、水产品要有专门的砧板、菜刀等厨具,处理后要清洁并洗手。
 
  生鲜摊位经营者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的相关要求,留存生鲜产品相关证明文件等。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符合食品贮存条件,满足食品安全要求。有关部门要严格进口冷藏冷冻食品检验,强化货物外包装、货物表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采取货物本体样本检测。
 
通知中生鲜摊位经营者主要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零售企业、大型连锁超市、餐饮单位、售卖网点中的从事生鲜售卖、加工的从业人员。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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