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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拟修订应实施动物检疫品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8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浏览次数:297    评论:0
导读

2020年8月12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委会”发布农授防字第1091482135号函,拟修订《应实施动物检疫品目》。

   2020年8月12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委会”发布农授防字第1091482135号函,拟修订《应实施动物检疫品目》。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删除进口品目表中货号04100010002的“燕窝”项,新增货号为04100010100的“燕窝,不论是否经清洗或进一步裁切,但未进一步加工者”项;
 
  (2)修订进口冷冻鸭心、冷冻鸭肝、其他冷冻鸭杂碎的货号。
 
  该修订意见反馈期为60天。
 
关键词: 动物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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