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范围内的食品经营环节的六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食用农产品、饮料、调味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30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173批次,不合格3批次;饮料12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16批次,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56批次,粮食加工品1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6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餐饮食品2批次:1.中山市古镇睿富食店的菜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074mg/100cm2,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2.中山市古镇睿富食店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034mg/100cm2,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食用农产品3批次:1.中山市龙泉学校的猪肉,五氯酚酸钠检出值为7.98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2.中山市坦洲华特雅学校的鸡蛋,恩诺沙星检出值为1022
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3.中山市西区带喜杂货店销售的清远鸡蛋 ,恩诺沙星检出值为8.38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
饮料1批次:中山市广大汇翠学校的汪洋冰泉-桶装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2mg/L,超出标准规定≤0.01mg/L的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