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5、16期)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抽检基本信息。1、通告(2020年第15期)涉及泰州市兴化市格莱美超市销售的标称涟水县高沟喜乐乐食品厂生产的麻辣腿,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通告(2020年第16期)涉及淮安市盱眙县旧铺镇黄芳门市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对于泰州市兴化市格莱美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标称涟水县高沟喜乐乐食品厂生产的麻辣腿的行为,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00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对于淮安市盱眙县旧铺镇黄芳门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花菜的行为,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该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0.488KG涉案黄花菜的行政处罚。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