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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2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8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6    评论:0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武汉、黄石、襄阳、宜昌、荆州、荆门、鄂州、孝感、咸宁、随州、仙桃等地的粮食加工品、饮料、冷冻饮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共10类食品629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8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武汉、黄石、襄阳、宜昌、荆州、荆门、鄂州、孝感、咸宁、随州、仙桃等地的粮食加工品、饮料、冷冻饮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共10类食品629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8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32批次,不合格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65批次,不合格1批次;冷冻饮品4批次,1批次不合格;粮食加工品283批次、蔬菜制品49批次、酒类4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1批次、蜂产品16批次、豆制品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京山康碧特饮品有限公司宋河分公司生产的康碧特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京山县经济开发区阳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汉川市阿呀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馋豆(香辣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南国广场店销售的鲜财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宜昌雅斯东山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鲜土豆,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武汉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宜昌葛洲坝量贩店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樊城区和润万家购物广场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南国广场店销售的甄凤鸡蛋(鲜鸡蛋),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八)高新温泉佰尚优选超市销售的土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九)襄阳市襄州区伙牌镇张雪勤调料批发部销售的鸡胗,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十)湖北煮豆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煮豆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沙(雪泥),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仙桃黄金大道分店销售的标称天喔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天喔(武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喔海苔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襄阳、宜昌、荆门、孝感、咸宁、仙桃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2020年8月18日
 
  附件: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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