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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第16期(省转移市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9    来源: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74    评论:0
导读

根据清远市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酒类、冷冻饮品、饼干、肉制品、乳制品、糕点、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食糖、食盐、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30类共599批次样品,其中合格597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

   根据清远市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酒类、冷冻饮品、饼干、肉制品、乳制品、糕点、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食糖、食盐、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30类共599批次样品,其中合格597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清远市清城区德信海鲜批发部销售的鲫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清远市清城区小元宵智慧生活超市销售的新生姜,铅(以Pb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二、处置情况
 
  清远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经营户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8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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