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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建食安信息追溯平台 为食品安全“立规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917    评论:0
导读

甘肃将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通过产品编码、二维码、区块链、电子票据等技术手段实现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保障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共享和公开。

   中新网兰州8月20日电  甘肃将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通过产品编码、二维码、区块链、电子票据等技术手段实现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保障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共享和公开。
 
  近日,甘肃省政府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明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是以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为基础,以食品安全信息电子追溯为主要手段,实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在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责任可究。
 
  该《办法》指出,甘肃省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开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同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将采集的相关信息上传至“追溯平台”。
 
  《办法》亦对网络销售食品“立规矩”。甘肃官方提出,网络销售食品(含入网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销售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如实记录网络销售食品、配送人员等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甘肃还鼓励食品生产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对产品实行二维码、条形码、射频识别等电子信息追溯,对全环节和各项记录实行信息化管理。积极推进“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并与“追溯平台”对接。
 
  对于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此外,甘肃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红黑榜”管理。对守法诚信经营、在行业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主体,列入红榜;对不守法诚信经营、上传虚假信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或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列入黑榜,并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实行联合惩戒。(完)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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