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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浏览次数:164    评论:0
导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59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992号),涉及宁夏3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59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992号),涉及我区3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华百盛源(宁夏)有限公司经营的黑芝麻核桃桑葚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5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平台抽取华百盛源(宁夏)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枣庄丫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核桃桑葚粉16罐(生产日期2020-04-01),经检验霉菌项目不合格。
 
  (二)现场调查情况。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对华百盛源(宁夏)有限公司位于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3号电投大厦B座1层102室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经营面积约200平方米,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属于正常经营状态且系电商企业。经调查,该公司委托枣庄丫迷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批号为2020-04-01的黑芝麻核桃桑葚粉2500罐,已在网上销售500罐,库存剩余2000罐。
 
  (三)核查处置情况。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依法监督经营企业华百盛源(宁夏)有限公司联合生产企业枣庄丫迷食品有限公司下架封存及召回该批次不合格的黑芝麻核桃桑葚粉。枣庄丫迷食品有限公司接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
 
  于2020年6月30日上午通过东鼎物流主动将剩余的2000罐产品做召回处理,华百盛源(宁夏)有限公司向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提交了《枣庄丫迷食品有限公司关于主动召回黑芝麻核桃桑葚粉的公告》传真件1份及物流收货单1份。
 
  二、宁夏红粉佳荣酒庄有限公司生产的贺丰特选级赤霞珠干红葡萄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国家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5月13日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通过网购在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购买5瓶宁夏红粉佳荣酒庄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8日生产的750ml/瓶的贺丰特选级赤霞珠干红葡萄酒,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二)现场调查情况。2020年6月12日,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于当日向宁夏红粉佳荣酒庄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并对宁夏红粉佳荣酒庄有限公司生产场所的生产线、成品库和留样库进行现场检查,在留样库发现2019年11月28日生产的贺丰特选级赤霞珠干红葡萄酒2箱共12瓶,用于留样,在生产线和成品库未发现2019年11月28日生产的贺丰特选级赤霞珠干红葡萄酒。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生产的该批次12瓶(750ml/瓶)贺丰特选级赤霞珠干红葡萄酒予以扣押。2020年6月15日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下发《询问通知书》(吴市监红询字〔2020〕3号),于2020年6月16日对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询问,经查宁夏贺丰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宁夏红粉佳荣酒庄有限公司生产了贺丰特选级赤霞珠干红葡萄酒(750ml/瓶)100箱,共600瓶,其中有2箱(12瓶)用于留样,其他全部销售给宁夏贺丰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三)核查处置情况。2020年6月16日,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向宁夏红粉佳荣酒庄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吴市监红责字〔2020〕2号),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召回2019年11月28日生产的贺丰特选级赤霞珠干红葡萄酒。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生产不合格食品,并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宁夏红粉佳荣酒庄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回2019年11月28日生产的贺丰特选级赤霞珠干红葡萄酒(750ml/瓶)94箱零4瓶,共计568瓶。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一是宁夏红粉佳荣酒庄有限公司第一时间进行产品停产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成立专项调查小组,查找不合格原因,对已生产的贺丰特选级赤霞珠干红葡萄酒进行召回。二是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葡萄酒生产流程,加强化验内检制度,化验质检中心严把质量关。制定了严格的生产作业工序制度,以制度约束人的行为,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可靠性、提升产品质量,严格工艺生产控制。
 
  三、宁夏贺丰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经营的特选级赤霞珠干红葡萄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国家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5月13日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通过网购在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购买5瓶宁夏红粉佳荣酒庄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8日生产的750ml/瓶的贺丰特选级赤霞珠干红葡萄酒,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二)现场调查情况。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对宁夏贺丰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登记住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熙园小区7-1-902室)及抽样单标识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场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万达中心1号公寓1131室)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并不在上述两处地址办公或仓储,经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称其公司销售的葡萄酒系由宁夏红粉佳荣酒庄有限公司代加工后直接运至山东菏泽。银川两处场所因租金到期均未再续租,其常年在山东菏泽从事网上葡萄酒销售活动。经调查,该公司共委托宁夏红粉佳荣酒庄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19-11-28的特选级赤霞珠干红葡萄酒100箱(6瓶/箱),宁夏红粉佳荣酒庄有限公司留样2箱(6瓶/箱),宁夏贺丰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收到货品98箱(6瓶/箱)。宁夏贺丰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在淘宝网销售8瓶,拼多多销售12瓶,剩余货品94箱零4瓶,共计568瓶。
 
  (三)核查处置情况。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依法对企业销售不合格产品提出责令改正,并要求其召回不合格产品。后续将依据《食品安全法》依法对企业进行进行处罚。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举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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