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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 法宣在线——小餐饮知多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2    来源:山东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976    评论:0
导读

街边的各类小吃店您可能时常光顾,您是否知道,它们有一个名字叫“小餐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对山东省小餐饮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街边的各类小吃店您可能时常光顾,您是否知道,它们有一个名字叫“小餐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对山东省小餐饮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什么是“小餐饮”?

  《条例》所称小餐饮,是指经营场所面积不足五十平方米,有固定门店,从业人员少,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经营者。

  首先,小餐饮有面积限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其次,小餐饮必须有固定门店;再次,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山东省对小餐饮采取

  何种管理方式?

  《条例》规定,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申请小餐饮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登记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小餐饮登记证应当载明小餐饮名称、经营者姓名、登记证编号、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内容。

  小餐饮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出租、出借、买卖登记证。小餐饮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延续。

  鼓励小餐饮提档升级,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办理。

  小餐饮的负面清单有哪些?

  按照《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小餐饮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以及国家和省、设区的市规定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

  小餐饮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

  具有相应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备或者设施。

  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无毒、清洁。

  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加工、贮存、运输、装卸和销售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符合食品安全所需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生产经营场所清洁,与污染源保持安全、无害距离。

  遵守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

  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固定场所和设备、设施。

  加工生、熟食品的用具、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提供安全、无毒、清洁的餐具、饮具。

  小餐饮从事经营,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小餐饮经营者

  应当履行哪些主体责任?

  01

  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卫生、无毒、无害,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02

  应当定期对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自查,发现食品或者食品原料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03

  小餐饮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04

  应当查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产品合格证明,留存进货票据。进货票据留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05

  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登记、备案凭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和食品安全承诺等信息。

  山东省对小餐饮怎样

  进行监管?

  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对小餐饮食品安全进行监管,要求小餐饮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登记备案凭证、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留存进货票据、经营符合规范要求、保持场所清洁,全面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

  到小餐饮店消费

  有什么需要注意?

  一般来说,小餐饮的从业门槛较低,场所面积小,从业人员少,加工制作过程、场所设施相对简单,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消费者要注意观察经营场所是否干净卫生,从业人员加工操作是否规范;到小餐饮场所就餐,要查看是否符合“六项标准”,并保存好消费凭证。

  如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现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市场监管部门将为您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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