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实施2020年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贺市监办发〔2020〕14号)要求, 我局于2020年6月份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抽验有关要求,现将本次所抽样品检验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对贺州市万家联华商贸有限公司、贺州市八步区利源酒店、广西贺州市金港酒店有限公司、贺州市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贺州市八步区可生鲜超市、广西贺州市泰兴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康盛店经营、购进的食用农产品大类中的畜禽肉及其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鲜蛋5个小类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共抽样品41批次。所抽样品经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样品合格39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贺州市万家联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的基围虾食用农产品样品(购进日期:2020年6月15日),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唑酮,检测值为2.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贺州市万家联华商贸有限公司对初检报告结论有异议并提出复检申请。经复检机构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呋喃唑酮检验项目检测值为14.9μg/kg,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贺州市八步区利源酒店采购食品原料生虾(海水)样品(购进日期:2020年6月16日),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唑酮,检测值为25.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风险解析及消费提示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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