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落实食品销售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全市重点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永州市市场监管局于8月21日对全市中型以上食品销售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责任约谈。该局四级调研员何平文、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主要负责人及全市150余家食品销售企业负责人参加约谈会。
会议宣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报了全市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和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和危害,对如何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同时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对重点部位和问题多发领域继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会议要求食品销售企业要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各项要求:一是加强进货查验,完善进货台账记录,特别是食用农产品的源头追溯记录;二是及时进行食品有效期的查验,杜绝销售过期食品;三是加大相关设施的投入,保证按照储存条件储存食品,对要求冷冻、冷藏的食品一定要严格按照温控条件经营;四是经营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必须设立专柜销售,并在专柜显著位置标明“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字样;五是坚决杜绝经营国家禁止销售的食品;六是要在经营中积极主动的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局面。
永州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何平文强调:各食品销售企业一要学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二要健全制度,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并在会上明确该局将按照“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严厉打击涉及食品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集体约谈会后,参会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一定破除侥幸心理,心存法律至上的理念,将会议要求落到实处,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认真整改日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管理和消费者的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