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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报告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6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61    评论:0
导读

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半年时间调查研究,形成《新时代上海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报告。

  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半年时间调查研究,形成《新时代上海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报告。这份报告通过走访调研政府有关部门、第三方社会组织、食品相关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媒体、消费者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所得。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是指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需要政府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共同去落实,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互去促进,形成社会各方良性互动、有序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社会环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化道德观念,倡导诚信从业风气,促进食品安全从单纯依靠政府部门向多方主体主动参与、共同发挥作用的综合治理转变。
 
  该报告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含义、现状、愿景目标以及实现路径等四个方面进行详尽地阐述。
 
  食品安全,上海一直在努力
 
  《公共安全感蓝皮书:中国城市公共安全感调查报告(2018)》显示,上海市民食品安全感位列全国第1。《2019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显示,市民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为86.2分;市民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评分为83.9分,是上海市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开展至今,评价最高的一年。96.9%的市民认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很安全”或“比较安全”,同比上升3.7个百分点,同时,在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这项工作上,市民支持度高达99.9分。
 
  近年来,上海坚持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工作理念,以提升食品安全知晓度、满意度和社会公众参与感、获得感为工作目标,探索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充分发挥市食药安委和市食药安办综合协调作用,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的同时,始终突出基层自治,通过网格化管理着重加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加强行业自律,通过诚信体系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制定“诚信生产经营者”“守信超市”“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标准等措施,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入社会第三方组织参与监管,建立了一支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员队伍,并加强社会监督,不断拓宽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加大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力度。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连续多年组织“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
 
  面临新挑战:“一、二、三、四”组合拳
 
  报告指出,上海作为一个常住人口超过2400万的特大城市,庞大的食品产业和复杂的食品来源渠道给食品安全保障提出了新的挑战。与此同时,由于互联网、通讯技术和物流行业的发展,食品产业链条越来越长,食品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形成了新的食品安全风险,也对传统的监管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而与此相对应的,是政府有限的监管人力和技术资源,食品安全监管压力日益增大,仅仅依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并不能解决食品领域的这些突出问题,更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要实现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这一宏大愿景,相关部门需要继续打出“一、二、三、四”组合拳。
 
  “一”:一个坚定中心。一以贯之地坚持党和政府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实现党和政府主导、各主体协同的多元共治模式。
 
  “二”:两个推进维度。即从利益驱动和权力授予两个维度推进共治的落地实施。一方面课题组报告提出的“权力-利益方格”是在项目管理中干系人管理规划的基本模型上进行了理论创新和深度探索,通过识别干系人对食品安全最终结果的影响力(权力)与其对食品安全最终结果的关注(利益)程度,明确定位各干系人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参与贡献程度,从而衍生出未来的定位转化路径和愿景,探索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协同共治路径。另一方面推动侧与拉动侧并重,催化两大维度的转化效率与效果。所谓推动侧的政策措施,主要通过政府授权、资源倾斜,直接或间接地赋予其他参与主体对食品安全最终结果更大的影响力和权力;所谓拉动侧的政策措施,主要通过理念传导、激励政策,帮助其他参与主体增强对食品安全最终结果的关注(利益)程度。
 
  “三”:三项理念转变。从单一监督到多元管理、从政策他律到行业自律、从硬性指标到软性提升。在监管模式上从单一监督逐步过渡到多元管理,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与实现各个主体间的合作。在监管理念上从政策他律逐步过渡到行业自律,从被动接受监督到主动加强管理,不仅仅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目标,也同时是参与主体基业长青的源动力。在监管手段上从硬性指标逐步过渡到软性提升,增强参与主体之间的协同和互相制衡的作用,真正地实现长效的机制和效果。
 
  “四”:四类主体发展。明确各主体在社会共治中的定位,加快面向最终定位的转化。政府部门 —— 主导主体,协同增效,食品生产经营者 ——从“被管理者”向“合作者”转化,社会组织 —— 从“观众”/“需求源”向“合作者”转化,社会公众 —— 从“观众”向“合作者”转化。
 
  社会共治重体系 更重长效
 
  报告指出,超过90%的消费者对上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参与度、重视程度及放心满意程度均处于较高水平。目前本市已经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及生产经营者管理、公众参与等4个层面,初步建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对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未来发展,55%的消费者希望可以更便捷通畅地进行食品安全信息查询、且投诉举报渠道更现代化、更便捷畅通;53%的公众希望可以加大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科普及宣传力度;49%的公众希望可以增加检查频次和覆盖密度,增加检查监督力度;44%的公众希望可以增加激励和保护措施,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参与度及积极性;41%的公众希望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及责任感。
 
  下一步,本市将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成熟度评价模型,对全市以及各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开展综合评价,以期更加长效地把这项工作做实做深。

       附件:新时代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报告.pdf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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