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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7月份“特殊食品月月查”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6    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44    评论:0
导读

7月起,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食处启动对全市13个区域(11各区及江北新区、经开区)特殊食品月月查工作。对超市、药店、母婴店、保健食品专卖店、食杂店、农贸市场等6种业态的3种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配方食品)进行排查,7月共出动排查人员80人次,排查经营单位104家,排查项目数量1822处。每个区域排查8家店,排查每家经营单位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标签标识、店内宣传、索票索证等5个方面内容。其中超市、母婴店排查22项内容,药店、专卖店、食杂店、农贸市场排查15项内容。

  7月起,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食处启动对全市13个区域(11各区及江北新区、经开区)特殊食品月月查工作。对超市、药店、母婴店、保健食品专卖店、食杂店、农贸市场等6种业态的3种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配方食品)进行排查,7月共出动排查人员80人次,排查经营单位104家,排查项目数量1822处。每个区域排查8家店,排查每家经营单位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标签标识、店内宣传、索票索证等5个方面内容。其中超市、母婴店排查22项内容,药店、专卖店、食杂店、农贸市场排查15项内容。

  此次排查共发现4类共性问题,一是经营资质问题:主要是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配方食品;未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未保留上次检查记录等。二是经营行为问题:主要是无明显专区(专柜)销售;无专区提示牌、提示牌标注不规范;保健食品与功能性食品、普通食品混放;婴幼儿配方乳粉与婴幼儿配方食品、普通食品混放;特医配食品与婴幼儿配方乳粉、普通食品混放等。三是标签标识问题:主要是保健食品未设置消费提醒警示用语、警示用语不规范;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等。四是索证索票问题:主要是无法提供索票索证材料以及提供材料不全。

  此次排查,各区共性问题较集中,相关排查情况已通报各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对排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开展“回头看”,督促并指导企业整改到位。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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