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组织的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涉及糕点、乳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饮料、豆制品、饼干共10大类,合计94批次,合格食品91批次,不合格食品3批次,合格率96.81%。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食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