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组织的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涉及食用农产品中蔬菜、水果、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共5大类,合计202批次,合格食品199批次,不合格食品3批次,合格率98.51%。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食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