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48批次,涉及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特殊膳食食品、食盐、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5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仙林农贸市场(王家福)销售的干海带片,铅(以Pb计)(干重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南京壹号码头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枣庄申建万事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诺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三、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南京瑞金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嘉兴市陆家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葱香味小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嘉兴市陆家桥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南京市浦口区新家悦饭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南京市溧水区正华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俏歪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蒸豆腐(香辣味)(蒸煮大豆蛋白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六、苏果超市(高淳)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青州市国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丹皮(软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七、南京市江宁区东麒路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地产菜市场李树雷销售的大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八、南京市江北新区韦连侠绿色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九、南京青麦供应链有限公司贾西新苑分公司销售的土鸡蛋,氟苯尼考、甲硝唑、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十、南京市高淳区程兴爱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一、江苏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南京建康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怡果鲜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砀山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南京市浦口区复兴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内周红兵(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宜兴市杨巷牛羊屠宰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产品,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十三、苏果超市(高淳)有限公司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2020年第34期)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