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455批次,涉及饼干、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等13大类,其中合格444批次,发现不合格1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饼干5批次,蛋制品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4批次,豆制品22批次,蜂产品3批次,罐头17批次,酒类74批次,粮食加工品122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餐饮食品61批次,合格57批次,发现不合格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4批次,合格51批次,发现不合格3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合格5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糕点70批次,合格67批次,发现不合格3批次。
本次抽检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20200831.doc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