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各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国市监食经〔2020〕61号)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了《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