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和豆制品3类食品126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31批次、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乳制品60批次、豆制品3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桂平市天天岛内价购物商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市都美食品厂生产的“都美藕粉”和“马蹄粉”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①4.9×104CFU/g、②6.0×104CFU/g、③3.1×104CFU/g、④3.1×104CFU/g、⑤3.3×104CFU/g和①3.0×102CFU/g、②1.5×103CFU/g、③3.1×104CFU/g、④6.2×104CFU/g、⑤3.3×104CFU/g,标准值均为n=5、c=2、m=104CFU/g、M=105CFU/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来宾市景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象州山野百合粉加工厂生产的“山野百合粉”,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①1.7×105CFU/g、②1.5×105CFU/g、③3.1×105CFU/g、④1.2×105CFU/g、⑤3.4×105CFU/g,标准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①2.1×102CFU/g、②1.2×102CFU/g、③66CFU/g、④75CFU/g、⑤1.8×102CFU/g,标准值为n=5、c=2、m=102CFU/g、M=103CFU/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桂林、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贵港、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