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2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产品。现将相关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崇州市三江镇建军世纪华联加盟店抽取了1批次标称绵阳蜀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苕淀粉(抽样单编号:GC20510000004030473;规格型号:200g/袋;生产(购进)日期:2020年2月29日)。经检验,“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江油市局)于2020年5月7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绵阳蜀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江油市局于2020年7月10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召回的75袋红苕淀粉;
(2)没收不合格红苕淀粉的违法所得人民币80元(捌拾元整);
(3)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
2.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绵阳蜀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消毒程序操作不当。江油市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加强车间消毒,开展人员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对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召回。
江油市局已于2020年5月22日组织复查验收,绵阳蜀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