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豆制品和乳制品等三类食品1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宣城市苏萍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龙湖区康迪隆食品厂生产的鸡蛋布丁(水蜜桃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宣城市苏萍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龙湖区康迪隆食品厂生产的鸡蛋布丁(荔枝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泾县陈亮豆制品加工坊生产的章渡酱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