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下食品生产经营者因生产经营的食品在食品安全抽检中判为不合格产品,被泰安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
01
泰安市泰山区岱道庵路麦氏家园小厨在餐饮服务中使用的芹菜,在2020年4月30日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毒死蜱超标。违法货值金额共计6.29元。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02
新泰市新甫街道益兴百货超市销售的山楂片(标称生产者:广东金雅果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03-01),在2020年6月10日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违法货值金额共计40.00元。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03
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销售的大黄米香粽(标称生产者:菏泽双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04-01)在2020年5月25日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大肠菌群超标。违法货值金额共计596.00元。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04
宁阳儒商新时代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0-04-26),在2020年4月26日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灭蝇胺超标,违法货值金额共计477.74元;销售的金水城纯香油 (标称生产者: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04-05),在2020年4月26日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乙基麦芽酚超范围使用,违法货值金额共计594.00元。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05
马正文(身份证号37092319××××××1518,原东平县鑫海超市)2020年5月2日生产的小磨香油(250ml/瓶)、(440ml/瓶)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乙基麦芽酚超范围使用。违法货值金额470.00元。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06
宗元平(身份证号码37091119××××××3617)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0-04-27),在2020年4月27日市级食品安全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腐霉利超标。违法货值金额共计36.00元。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