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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共同市场提议修订食品接触塑料的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9    浏览次数:360    评论:0
导读

2020年7月,世界贸易组织(WTO)分发了来自巴拉圭的两份通知,宣布南方共同市场拟修订两项关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的技术法规。

   2020年7月,世界贸易组织(WTO)分发了来自巴拉圭的两份通知,宣布南方共同市场拟修订两项关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的技术法规。
 
  这两项法规草案是:
 
  1.世贸组织第20-5191号文件所附的南方共同市场七十二SGT 第 3/P 第2/20号决议(第02/20号决议草案),修订了GMC第56/92号决议附件的第5和7节《食品接触塑料一般规定》。决议草案将总体迁移限制修订为50毫克/千克(mg/kg)或8毫克/平方分米(mg /dm2)并修订了其要求,并且仅允许使用符合特定南方共同市场技术法规的着色剂和颜料
 
  2.世贸组织第20-5192号文件所附的南方共同市场七十二SGT第3/P 第3/20号决议(第03/20号决议草案),修订了GMC第02/12号决议《批准用于生产食品接触塑料的单体、其他起始物质和聚合物的肯定清单》。决议草案还增加了19种新物质,并修订了对几种物质的限制——包括将双酚A(BPA)的迁移从0.6 mg/kg修订到0.05 mg/kg
 
  当决议草案批准后,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必须将这些决议纳入其本国法律以便执行。
 
  表1总结了第2/20号和第3/20号决议草案中某些规定的要点。

≤ 0.01 mg/kg(芳香胺总量,模拟物B(3%乙酸))

≤ 0.05 mg/kg(BPA¹)

金属的特定迁移:

≤ 1 mg/kg(铝²)

≤ 1 mg/kg(钡²)

≤ 0.05 mg/kg(钴²)

≤ 5 mg/kg(铜²)

≤ 48 mg/kg(铁²)

≤ 0.6 mg/kg(锂²)

≤ 0.6 mg/kg(锰²)

≤ 0.02 mg/kg(镍)

≤ 5 mg/kg(锌²)

¹禁止在3岁以下儿童的奶瓶和类似物品中使用聚合物

²经批准的酸、酚和醇的盐(包括复盐和酸盐)均被批准为Value-1

 
  表1
 
  详情参见:https://www.sgs.com/en/news/2020/09/safeguards-13220-mercosur-proposes-to-revise-requirements-for-food-contact-plastics
 
关键词: 塑料,食品,法规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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