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毕节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我市织金县、赫章县、金沙县、纳雍县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1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118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已由毕节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对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查处情况将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发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信息
2.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