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5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庐江县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相关单位对不合格餐饮具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措施控制风险。庐江县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微生物指标问题
庐江县福瑞临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特此通告。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4日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