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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9    来源: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8    评论:0
导读

近期,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省级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9组,其中合格8组,不合格1组。不合格样品涉及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指标问题。

   近期,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省级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9组,其中合格8组,不合格1组。不合格样品涉及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指标问题。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安徽天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香米醋”产品(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05-27),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谯城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通告。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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