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方便食品、饮料、糕点、粮食加工品5大类食品9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方便食品、饮料3大类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污染物超标、微生物污染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礼泉县烟霞镇陆拾陆号农家乐销售的冻肉,1批次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陕西秦吼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刘一泡羊肉泡馍(优享装),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勉县清源水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标称汉中天露纯净水厂销售的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标称合阳县康健饮品厂销售的康健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