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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市明静餐饮部使用不合格小油菜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2    来源:栖霞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335    评论:0
导读

2020年 7月9 日,南京栖霞市明静餐饮部的食品原料(小油菜)被山东鲁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抽检,检验结论为该批次食品原料(小油菜)不合格。

  2020年 7月9 日,南京栖霞市明静餐饮部的食品原料(小油菜)被山东鲁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抽检,检验结论为该批次食品原料(小油菜)不合格。栖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餐饮部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栖霞市明静餐饮部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被抽检小油菜中,氧乐果不符合GB 2763-2019要求。该餐饮部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0年8月6日,栖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罚款5000元。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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