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7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65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琼海嘉积蔡升家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文昌市锦山镇锦山农贸中心市场张清香蔬菜摊销售的小白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文昌市锦山镇锦山农贸中心市场吕秀兰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文昌市锦山镇锦山农贸中心市场吕秀兰蔬菜摊销售的豆角,检验项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儋州那大万福农贸市场邓泉清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儋州那大万福农贸市场邓香爱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儋州那大军屯农贸市场童秋玲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澄迈县福山镇福山农贸市场符瑜芳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三亚第二市场王金香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儋州那大万福农贸市场王吉汝蔬菜摊销售的小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