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韭菜(北京倩茹蔬菜店经营)
(一)北京倩茹蔬菜店经营的韭菜(生产日期:2020-06-01),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北京倩茹蔬菜店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2000元(京门食药监食罚〔2020〕100053号)。
二、马铃薯淀粉(北京厨大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经营)
(一)北京厨大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马铃薯淀粉(生产日期:2020-04-25),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北京厨大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行政处罚如下:免予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京兴市监食罚〔2020〕100081号)。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