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2类食品14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4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发现问题主要是其他污染物超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北路霸王牛肉火锅店使用的复用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北路得福轩土火锅餐厅使用的复用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兵团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20200916.xlsx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0916.xlsx
兵团市场监管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