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糕点、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罐头、豆制品、水果制品、食糖、调味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20类食品676批次样品。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551批次,检出8批次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容县容西佳选日用百货商店销售的“小白菜”,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检测结果为0.6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
(二)兴业县山心镇黄显升猪肉摊销售的“五花肉”,不合格项目为利巴韦林,检测结果为3.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兴业县山心镇梁宪奎肉摊销售的“猪肉”,不合格项目为利巴韦林,检测结果为11.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四)兴业县城隍镇汇通百货商店销售的“菠菜”,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检测结果为0.3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
(五)博白县宝中宝购物广场东平店销售的“中肉”,不合格项目为利巴韦林,检测结果为115.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六)博白县顿谷梁弟日杂零售商店销售的“青瓜”,不合格项目为氧乐果,检测结果为0.09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
(七)兴业县沙塘镇温伟猪肉摊销售的“猪肉”,不合格项目为利巴韦林,检测结果为33.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八)容县杨村富汇城超市销售的“鲜鸭蛋”,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测结果为14.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