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24批次,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酒类,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等10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1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七台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5月13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二)哈尔滨市松北区小江海鲜商店销售的丁桂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6月8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鹤岗市工农区赵氏削面馆提供并使用的大碗(抽样日期2020年6月19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海林市健晟星期天火锅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0年6月28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一)工农区战地情酒行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军工酿酒厂生产的雄狮劲旅酒(生产日期2019年6月13日),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克山县滴业城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市黑土老酒酒厂生产的50°高粱烧酒(生产日期2020年4月13日),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齐齐哈尔市荣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春市贾老六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香油(生产日期2020年4月26日),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桦南县宏达小吃部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6月17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