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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7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0    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79    评论:0
导读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15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01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15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01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六合区缪春霞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宁波市鄞州富之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彩坚果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红花村连锁店销售的标称抚顺佳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南京市浦口区悦买超市店销售的标称山东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淀粉(分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南京市溧水区浅草屋烤肉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圆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南京市六合区品蜀味火锅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玻璃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南京市江宁区东麒路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地产菜市场刘艳龙(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小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七、南京市建邺区张亚祥初级农产品销售中心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八、南京悦购旺浦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立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丝羽乌鸡,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九、南京市江宁区洪为武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小青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十、南京市建邺区杜从香初级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粉壳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南京市溧水区友娣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十二、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岱山分公司销售的白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十三、南京市江宁区张磊水产经营部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十四、南京市秦淮区董凤枝农副产品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2020年第37期)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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