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锡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抽检范围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调味品、糕点、饮料、豆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类别,共抽检487批次,合格483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食品有滨湖区太湖街道百顺发百货超市销售的蚕豆,不合格项目为酸价;无锡市清清纯净水厂生产的清清饮用纯净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无锡市明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蒲青琰十八种蒲草固体饮料,不合格项目为霉菌;宜兴市天水花园大酒店使用的河虾(淡水虾),不合格项目为呋喃西林代谢物。(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置。要求相关市(县)、区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产品,封存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生产经营者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下架;对不合格原因认真分析排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相关市(县)、区局3个月内向市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
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一旦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普通食品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