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1068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1068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广西贵港市华隆超市有限公司荷花店销售的“红米椒”,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0.22mg/kg,标准值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贵港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